中新網溫州12月24日電 (記者 張茵 見習記者 倪晨琪)2014年12月3日6時38分,從印度尼西亞雅加達飛抵北京的航班緩緩降落在首都國際機場。至此,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出逃兩年多的犯罪嫌疑人陳某入境並向溫州市警方投案自首。
  陳某,女,今年45歲,原是溫州某機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2年受局部金融風波影響,出現資金鏈緊張,便向不特定社會公眾非法集資,涉及金額高達8000餘萬元。事後資金斷裂,無力償還巨額借款和利息,陳某為逃避法律懲罰,選擇出逃境外逃避債務。
  為應對如陳某一樣的犯罪嫌疑人,2014年7月22日,公安部部署開展全國公安機關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代號“獵狐2014”)後,溫州市公安機關迅速行動,多措並舉,全力投入,全面開展境外追逃工作。
  據悉,溫州警方開展“獵狐2014”行動展開後的第一個月,8月31日凌晨,溫州警方抓獲首個涉嫌經濟犯罪的境外逃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出逃柬埔寨的石某。
  截至目前,溫州市公安機關已先後從法國、西班牙、意大利、荷蘭、摩洛哥、阿聯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柬埔寨、緬甸等10個國家抓獲和勸返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21名,其中到案16名,外地警方上網的1名,另有4名在發佈紅通後被境外警方抓獲,現在引渡中。
  據悉,溫州市公安機關抓獲數同比上升425%,超過前3年抓獲數總和,累計涉案金額達4.5億元。境外追逃工作成效位居浙江省前列。
  根據溫州市公安機關的資料顯示,溫州市針對市內局部地區出現的金融風波,為建設“誠信溫州”、“法治溫州”,連續兩年組織開展了“治賴”追逃專項行動,先後抓獲300多名涉嫌惡意逃廢債逃犯,有力地震懾了“跑路”行為。
  同時,今年以來,已依法對130多名涉案人員採取防止出境措施,多名涉案人員在出境時被阻止,有效防止了經濟犯罪嫌疑人出逃境外。
  溫州市公安機關表示,雖然專項行動將告一段落,但境外追逃工作是一項需要長期抓、不停抓的重要工作。下一步,將及時總結前期專項行動工作的經驗,牢固樹立“有逃必抓”的堅定信念,堅持常態境外追逃,對在逃境外的經濟犯罪嫌疑人繼續組織好抓捕工作。
  溫州市公安機關倡導,隨著國際司法協作日益完善,國外已不是“避罪天堂”。真誠告誡目前仍然在逃境外的經濟犯罪嫌疑人,認清當前形勢,放下思想包袱,儘快回國投案自首才是唯一齣路。
  同時,溫州市公安機關將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紅色通報的26名涉嫌經濟犯罪嫌疑人的名單進行公佈,希望國內外的公眾能夠積極提供線索,溫州市公安將根據《溫州市公安局關於有獎線索舉報的公告》,對提供關鍵線索的人員予以獎勵。(完)
  (原標題:溫州公安“亮劍”十國 抓獲勸返21名在逃境外嫌疑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gloj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