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廣州8月22日專電(毛一竹、韓靜)廣州某大學一名女生在宿舍偷偷產下辦公室出租一名女嬰後,將其遺棄致死,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女生袁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5月11日,18歲的大一女生袁某在大學宿住商不動產舍自然分娩一名女嬰。其後,袁某用一件T恤纏繞嬰兒頸部,致嬰兒死亡,並將嬰兒丟棄到校外天橋下的垃圾車內。後被一撿垃圾的人發現並報警。經法醫鑒定,出生時為活嬰,死因系頸部受壓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據袁某陳述,2013年4月,她在東莞打工時認識一名男子,戀愛了幾個月後便開始同居。後來袁某去大學讀書,就分手了。12月,袁某發現自己懷孕,告訴男友後對方說不會負責,於是袁某就去醫院墮胎,但被告之由於懷孕時間較長,不能人流,只能引有巢氏房屋產,但袁某拿不出引產手術需要的20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袁某作為一名成年人,應該知道嬰兒作為一個獨ddr4立個體有生存的權利,當被告人生下嬰兒後,發覺其“嗯嗯”兩聲之後不再動彈,遂認為嬰兒已經死亡或者可能死亡,沒有採取任何試圖輓救的舉措,反而用衣物纏繞嬰兒的脖子,並將其扔進垃圾車裡,反映出其主觀方面,明知自己行為會造成嬰兒死亡的結果。
  法院判定,被告人袁某非威剛記憶卡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歸案後能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可從輕處罰。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最終法院判決袁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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